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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、照片、声像、实物档案归档制度

作者:江苏省血液中心/来源:江苏省血液中心 时间:2016-11-16 10:40 点击:0
1、本中心各科室、个人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照片、声像、实物等具有保存价值的,均应及时交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,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据为已有。
2、向综合档案室移交的照片档案应包括纸质照片、数码照片要有文字说明(题名应简明概括、准确反映照片的基本内容,人物、时间、地点、事由等要素尽可能齐全)。
3、向综合档案室移交的声像、实物档案应是原片或原物,并附文字说明。
4、存放照片、声像和实物的库房应采取防止高温、高湿和防磁的措施,应定期检查,以防损坏。
5、移交时双方清点核对后填写移交接收清单并签字,一式二份,双方各留一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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