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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省血液中心首问负责工作制度

作者:江苏省血液中心   来源:江苏省血液中心    发布时间:2013-06-07 08:34   点击率:2783    字体大小:【

    为了提高中心广大职工的法律意识,树立采供血机构良好的形象,江苏省血液中心从即日起实行“首问负责制”。
    1.实行“首问负责制”,即在采供血工作场所和中心各办公场所工作过程中,首先受到来访、咨询或接待办事的中心工作人员,要负责给予办事或咨询一方必要的指引、介绍或答疑等服务,使之最为迅速、简便地得到满意的服务。
    2.首问负责制的对象包括:前来我中心办事的同志、来访人员、来电、咨询、查询、投诉和业务受理等。
    3.对来人或来电提出的咨询、投诉和业务办理等问题,无论是否属于本部门范围的事情,首先受到询问的同志要负责指引、介绍或答疑,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、拒绝或拖延处理时间。
    4.首问负责部门或工作人员能当场处理的,要当场解决。不能当场处理或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,应该做到:
    ①向对方说明原因,给予必要的解释;
    ②将来人带到或指引到相关部门办理;
    ③可用电话与相关部门联系,及时解决;
    ④转告有关的电话号码或办事地点;
    5.答复来人来电提出的问题时,既要准确地掌握政策,又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。对于不清楚、掌握不确切的问题要及时请示有关领导,给予对方一个准确的解答。对于确实解决不了、解释不了或不属于本中心管辖的问题,应耐心向对方说明情况。
    6.答复、介绍和指引时,首问负责的同志态度要热情、用语要文明,不得使用“不知道、不清楚、不归我管”等词语。避免“门难进、脸难看、话难讲、事难办”的现象发生,努力树立采供血机构廉洁、文明的良好形象。
    3. 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好“首问负责制”。在处理来人、来电的咨询、查询、投诉、业务办理过程中,如发生拒绝、推诿或态度粗暴等现象,一经查实,要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必要的教育,情节严重的要给予批评和必要的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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