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年7月19日

中心污水再次通过检测


    依据GB18466-2005 《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》之要求,9月中旬,我中心委托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我单位的污水进行检测,样品经检测,肠道致病菌(沙门氏菌、志贺氏菌)、粪大肠菌群数均符合GB18466-2005 《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》之要求。

    作为不以营利为目的,采集、提供临床用血的公益性卫生机构,在做好无偿献血活动及向临床提供安全合格血液的同时,中心也注重对污水的处理与消毒工作,确保污水经无害化处理后进入城市下水道或环境水体,这是我们血站人义不容辞的责任,也是对人民健康负责的表现。